青岛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律师蒋春宁
法律咨询热线

15712721666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继承法

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

2018年7月13日  青岛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律师   http://www.qdhylsb.com/
    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
    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
    (三)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
    (四)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