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律师蒋春宁
法律咨询热线
15712721666
首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婚姻动态
婚姻房产
分居关系
子女血亲
访客留言
联系方式
律师文集
婚姻动态
婚姻房产
分居关系
子女血亲
离婚程序
涉外婚姻
财产分割
继承法
婚姻法规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继承法
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
2017年7月12日
青岛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律师
http://www.qdhylsb.com/
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
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,"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."因此,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,代位继承数人,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,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.
推荐律师:
青岛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律师
律师:
蒋春宁
[青岛]
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qdhylsb.com/art/view.asp?id=887302334778
[复制链接]
蒋春宁律师首页
手机微站
最新文章
1.2019年山东青岛如何打遗产继承官司?遗产继承诉讼中
2.2019年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?代位继承有哪
3.2019年遗嘱继承范围有哪些?遗嘱继承的期限有多长?
4.2019年遗产纠纷可不可以请律师全程代理?山东青岛遗
5.2019年什么情况下适用转继承?代位继承的相关内容有
相关文章